道教十五03.18.1992 元始道長

根據道教服飾的製作及用途,可分為兩大類:

一類是法服,用於壇場醮儀;

一類是常服,是道士日常穿戴的。

道書援神契說:

法服:古者祭祀法服,有中單,蔽膝,佩裳之屬。今法服乃其流也。孟子曰:「衣服不備,不敢以祭。」禮記曰:「古之君子必佩玉。」

冠裳:古者士大夫皆有冠,但纓而不簪,唯弁冕簪纓全,夫子戴章甫冠,曰:「吾長於宋,故冠宋之冠。」莊子曰:「原憲華冠藜杖。」即樺皮冠也,禮記有侈袂,大袖衣也,道衣其類也。唐李泌為道士,賜紫,後人因以為常。直領者,取其蕭散之意也。

法服是用以標明教階身分的,淆亂則行教無序。根據後文的敍述,道士依據各自的功行,得受不同的法籙,並在相應的「治」中署職。教階不同,則服飾有別,所佩法籙也不能僭越。據其所引科教之說,道民須具三德,然後可以授籙,此後再立功德,可授十將軍籙等,再加精勤,可在別治,遊治以及下八治中署職,直至由本治道士荐舉給天師子孫,進而在上八治中署職,這些都是前代舊法。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道教十五
    全站熱搜

    元始道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